原來潛移默化,我也一直不自覺地這樣教導孩子:「總之誰先動手誰錯。」雖然這是很艱難的課題,但我須得面對原來自己也學壞了,一直都是墨守成規。
我有兩個女兒。兩姊妹相處當然常有磨擦,口角動手在所難免。遇到這種情況,我總是反射性的抓住最後那個最刺激我的犯罪鏡頭 – 通常是有人被激動得按捺不住動手打人的那一刻 – 然後判罪。
孩子打架是一個結果。跟成年人的人際關係,跟歷史的脈絡,甚至跟所有的大自然法則一樣,這結果都有遠因、近因、導火線。以我的兩個孩子為例,遠因可能是出於長期爭寵,近因可能是在學校遇到什麼不快事情緒不穩,導火線才是姊妹間的爭執。有時可能更簡單一些,可能只是 Gigi 多次挑釁 Miu Miu,所以她忍不住動手了;或者 Miu Miu 持續她的「煩音」很久惹惱了 Gigi,所以她忍不住動手了。
偏偏我的判決時常是反射式的。誰先動手,誰錯,誰被罰。
誰先動手,誰錯,誰被罰
活了那麼一把年紀,本來我早該明白世事並非如此,那是以偏蓋全。可是偏偏我所謂的「明白」原來只是假象,尤其在家事的處理上我仍然很吃「家規」那一套,不懂凡事應了解前因後果再作判斷。
總之動手,就是犯規。講粗口?記小過。
回想起來,我們這一代香港人都是被訓練成這樣思考的不是嗎?犯校規,就是不對。我記得小學時學校有條奇怪的規矩:小息完結時響鐘,鐘聲未完之時,所有同學都要靜止不動,若稍為挪動了一下姿勢,風紀便會過來警告。於是每逢小息完結響鐘那一刻,整所學校突然成了一所蠟像館,蔚為奇觀。
聚焦警民衝突是錯重點
很多人彷彿像盲了一般選擇看不見香港今天這局面的前因後果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,今天的警民衝突,是因為政府長年「行之有效」地一意孤行漠視民意。躲在警隊盾後的無賴政府,及那個自稱慈母卻下下打市民臉的特首,才是肇事元兇。因此特首在潛水多天後第一時間見警隊組織,繼續激化警民間的對立,令我嘔心。
可是有些人偏偏選擇只見到抗爭者丟出的,那一塊磚。

我跟孩子們解釋這件事時,拒絕簡單地只談警暴,或只談抗爭者是否「犯法」。我跟她們講述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,包括政府二十年來一直不兌現雙普選承諾,人大831 的粗暴干預及雨傘運動,不公的選舉制度,議員被 DQ 及參選權被遞奪,抗爭者被秋後算帳,政府強推惡政惡法及利益輸送,和平表達的意見被徹底漠視,等等等等。然後可能我講得不夠生動,她們總是沒耐心聽完;算了,很正常吧,她們還是小學生!
不過我跟她們說:爸爸有時會抓住她們打架動手時的那個鏡頭判案,她們好像立即便懂了。
因為我是權威
後來我反省了。我反射性的判案,可能是因為我感到權威被挑戰了。「不許動手」的家規是我定的,所以誰膽敢動手挑戰我的「權威」,我立即判罰。
那是我的「管治威信」,無關對錯是非。唉,多麼的令人汗顏啊。
看看我城的「慈母」。6月9日 103萬人上街示威,當晚光速回應,釋出的信息就是:「吵也多餘,我說了算。」
另一班「慈母」,等到了示威者先動手的契機,然後瘋狂反撲,釋出的信息是:「敢在太歲頭上動土?看我的。」
北京西環那班「慈母」更不用說,一副「這班野孩子爛泥扶唔上壁」的態度放話。香港是歸中國管的;啊,我那偉大的「母親」!
一旦「慈母」們的權威被挑機,她們便反射性地反撲,而且厚臉皮地錯對底。如像新聞處給公營機構發信的思路:「維護特首尊嚴最重要」。
慚愧,原來我在家中也是一直如此,我的傲慢,阻止了我聆聽孩子的聲音,了解爭執背後的真相。然後我選擇性地讓自己抓住最後的「暴力」鏡頭,方便地解決事件。想到這裡,我突然對那些固執的老鬼們多了一點同理心。
聽著有人批評抗爭者阻人搵食,講粗口,搞破壞時,我試著堅持從整個故事的角度去看。我驚訝:我竟然覺得抗爭者對著政權講粗口舉中指是多麼的斯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