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有業隨身

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,陰。今天我正式過完人生的頭四十年。三十歲時,我對歲月的流逝仍不是很敏感,但到了四十感覺卻很不一樣。我過了萬千寵愛在一身的童年,意氣風發的少年,平凡穩定的青年,結婚生女,然後再把自己的「事業」推倒重來。抱著大女兒時的感觸尤深,她已差不多長得像少女般高了;那個坐在我肚子上的胖娃娃呢,原來已經快一個世紀前的事了。年輕時總以為自己有無限的時間,這是每個人都有權擁有的青春經驗。我當然知道,就算說我的餘生還有最多幾十年,這句話也只是顯得虛妄自大,不曉得生命的渺小而已。人的關係亦然,至親的感情尚且可以淡忘,山盟海誓尚且可以背棄,那麼還有什麼人文社會的事物是能夠永垂不朽的呢?或者換個想法,為什麼還要追逐永恆呢?

雖然我深知隨著年紀漸長,我的時間愈來愈少,但我感覺現在的我的可能性,卻是愈來愈多。我想大部份人凝聚而成的一套社會規則,遊戲鐵律,在某個程度上其實在限制著每一個本來可以很精彩地發展的生命。沒有規則會亂,但不先亂則無法創新。我三十五歲時創業算是攪亂了自己人生的平穩步伐,當時沒有怎麼深思熟慮過,甚至只是接近下意識地覺得不能再待在一個安全領域。因為我不信人生應該如此,所以想要相信人生應該要如此。我還沒有答案。

我很享受跟年輕的伙伴們在一塊,我感覺自己思想仍在年輕的狀態,老化是代表結束和停止流動。恰巧昨天要跟一班Computer Science 的同學講 Career Talk,學校本意是為招聘,期望我講 Job Spec, 講 Career Path, 我的任務目標本來也相同;但最後我跟他們分享的,是鼓勵他們運用那將要佔自己人生最少四分一時間的,為了生存而無法避免投資的,能基於過往所學而發揮自己才能的,那個「職業」,去成就自己一生的事業,不要簡單地把工作量化為如何以最少的時間賺最多的錢,卻更要讓這個事業成為自己蓋棺定論時的一部份內容,成為更多好結果的因。

我的事業不只是自己所創立的公司,事實上我覺得是否創業跟一個人的事業定義無關。我認為整個人生歷程,各個範疇,能影響到的人和事,均是我的事業內容,而且其重要性某程度上跟我所投入的時間,熱情和精神成正比。這樣定調,感覺天下無敵,卻也更為實在地體現一個人的存在價值。我未敢說我已能對此「不惑」,我還是要繼續摸著石頭過河,同時感謝身邊的良師益友助我轉化。

我最愛爸爸為我取的名字,叫作「家齊」,有深度有人情味又夠書卷氣。如果家庭也是我的「業」,那我的可變性也要顧及家人的期望,這也是最為艱難的平衡。我家中的女人們,明明是跟我說好了要五十年不變的。

P.S.:
1) 海濱公園竟然有免費 WIFI,政府這件事做得好,比林村天安門要強多了。

2) 有晨運客為我的生日點了一首我一世紀前愛聽的歌:
哎喲 往著胸口拍一拍呀 勇敢站起來 管它上山下海
哎喲 向著天空拜一拜呀 別想不開 老天自有安排
老天愛笨小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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